2007年, 全面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取消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为让家长和学生明明白白缴费,根据规定,各地要把选用的各年级教材目录、单价在开学时公示。此外,各市、县(区)教育局均需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过程中反映乱收费的投诉,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一边免学杂费、一边乱收费”。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一律严肃查处,凡学校、教师经查实有乱收费行为的,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一律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