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孙玉波 郝亚琳)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要扎实稳步推进村庄整治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排水、下水管道、沟渠和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及安全,人畜混杂,消防、防洪和卫生防疫,规划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亟待改善。为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建设部提出,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开展村庄整治,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村庄整治的基本要求,就是立足于村庄已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通过政府经济政策引导、农民自主参与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形式,保护乡土特色和传统文化,分期分批地有序改造、整治村庄的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以低成本、低资源消耗、不增加农民负担的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这位负责人说,村庄整治工作的基本制度包括三项机制:即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社会资金帮扶的实施组织机制、农宅拆迁的纠偏与防范机制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
建设部提出,各级建设部门要深入农村调研,尊重民俗,了解民情,把政府的规范性要求分解成为农民易于实施的行动,把科学技术知识转换成农民可以理解的语言,把符合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农村特色的工作归纳为农民认可的做法。
加强政策指导和技术应用结合,防止简单套用城市规划的方法和指标。抓好《村庄整治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抓好县级村庄的整治工作试点,抓好村庄整治建设适用技术的筛选、组织推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