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目的避免人员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确实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而努力。
★◆第二条 范围1.工作检查2.生产操作检查3.自主检查4.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5.质量保管检查6.设备维护检查7.厂房安全卫生检查8.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
★◆第三条 检查的频率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 检查的项目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详如实施要点。
★◆第五条 检查资料的回馈要转告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 实施单位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 实施要点1. 工作检查(1)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2)频率:①正常时每周1次,每次2~3人,但至少每月一次。② 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1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 ③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3)工作检查表:(见附表1) 2.生产操作检查:频率,每周3次,每次2人(见附表2)。 3.自主检查:频率对每个检查站每2~3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4.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1)质量管理部成品科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2)外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表。5. 质量保管检查(1)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2)频率:每周1次。(3)质量保管检查表。 6.设备维护检查频率:每周2次,每次2~3个设备。 7.厂房安全卫生检查频率:每周1次。第八条 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