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关于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要求税控系统产品购买和技术维护服务费用抵减应纳税额。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技术维护服务及价格行为监管。有关技术服务单位提供服务时,要与用户签署服务协议,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及时、优质服务;不提供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的,不得收取费用。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和税控系统产品供货单位,向用户强行推销或搭售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的,以乱收费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