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参加完朋友的婚礼就赶往长途汽车站。汽车里没有坐满乘客,很多座位都空着。我随手拿起一本书,静静地翻阅。
一会儿,一个卖报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问道:“先生,报纸要不要,1元钱两份。”我笑着摇了摇头说:“谢谢,不需要。”他继续询问其他乘客。
很遗憾,这个卖报人没有卖出一份报纸,只得失望地离开。
大约2分钟后,又上来了一个卖报的中年男人。他没有马上问乘客要不要买报纸,而是先做了一段“广告”——
“大家注意了,一位15岁少女在大桥下面杀死了她妈妈的情人。巾帼英雄啊!才15岁。就是今天的新闻。”
乘客的注意力马上被他吸引了过去,抬起头望了望他。
紧接着他又曝出“猛料”——
“真是可惜啊!赵本山在辽宁去世,刚刚五十岁,正值事业高峰期,太可惜了。刚刚五十岁啊!太可惜了。今天的报纸有详细报道。”
这下乘客们耐不住了,不少乘客当时就开始叹气,有的乘客甚至开始与素不相识的邻座谈论起赵本山的事情,言语中充满着惋惜和疑惑。
我当时先是很纳闷,怎么网上没有这个信息?紧接着,我判断这一定是个欺诈,甚至想立即上网验证个究竟。
看到这种情形,这个卖报人马上开始了实质性的推进——
“1元钱两份。五十岁的赵本山真可惜啊!十五岁的少女为什么能够杀死她妈妈的情人呢!大家快来买两份报纸看看。”
销售状况很好,五个人“慷慨解囊”。
买到报纸的乘客乘兴翻阅,结果并未出乎预料:压根没有这些新闻。
卖报人暗自高兴——骗你没商量。
对比两个卖报人,我们很容易看出二者的差别。
前者尽管也是明码标价——一元两份,但只是简单地推销,后者却懂得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理、同情心理,以及对名人的崇拜心理,制造离奇的“新闻”,辅以透明的“低价”(乘客认为,即使上当也只是一元钱),立即实现了销售。
这就类似很多产品在开拓市场时,一边铺天盖地地进行新闻和广告宣传,制造伪证,夸大功效;一边大规模招商,建立便于消费者购买的渠道,辅以合适的价位,便能够迅速蒙骗一批批消费者,达到占领市场、赚钱利润的目的。
采用这种做法的产品,尤以保健品、助考用品为多。
但是,这种营销策略尽管短期有效,却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不值得提倡和学习,而且没有不透风的墙,这种以欺骗为核心的营销策略必定经不起“时间、利润和社会”的三重考验。
令人遗憾的是,采取这种带有欺骗性质营销策略的个体、企业和机构依然很多。例如,全国牙防组对媒体承认,他们不具备认证资格,而十多年来,他们对多种牙膏的认证却让许多消费者信以为真。
另外,当我把这个故事说给一位朋友听的时候,很是巧合,他也记起在那座城市的类似经历,只不过当时去世的不是赵本山,而是周迅。
最后,笔者希望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而不是继续蔓延,也希望消费者能够长出“火眼金睛”,以快速识别这种欺骗行为,釜底抽薪,让这种行为失去生存空间。也许这个过程会很长,但终究会有得到有效遏制的一天。